星星火炬艺术英才推选活动评审要求
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浙江活动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7-04-20 阅读次数:3444
全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浙江推选活动
评 审 标 准
为充分体现推选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,增强活动透明度和公正性,经评审委员会商议,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及标准:专业水平、专业技巧、基本素质、表现力、舞台形象。
以下 标准由艺术委员会制定
一、器乐类
1.在演奏中能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。
2.演奏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,能够比较完整、清晰地表现乐曲主题。
3.演奏乐曲有层次感,力求表现作品的完整性。
4.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、准确。
5.拉弦乐器要求弓法准确。
6.管乐器的演奏要求流畅、吐音清楚。
7.演奏姿态要自然、端正;着装要大方、得体,台风较好。
二、声乐类
1.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楚,气息自然。
2.要求演唱者音准要好、节奏准确。
3.演唱者要有感情,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。
4.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、准确。
5.在演唱中形体动作要舒展、自然、到位。
6.合唱团参赛时要有指挥,服装要统一。
7.所有参赛者在演唱中要着正式服装。
三、舞蹈类
1.参赛舞蹈内容要丰富多彩。
2.要求参赛舞蹈形式新颖、多样化。
3.参赛选手在表演中的基本功要扎实动作要到位。
4.参赛选手在表演中要有丰富的表现力,能通过肢体语言较完整的表现作品主题。
5.服装要求穿正式演出服。
6.同伴奏音乐的配合要默契、准确。
四、表演类
1.比赛内容要求积极向上、活泼健康。
2.要求参赛者吐字清晰、发音准确。
3.在比赛中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或肢体语言技巧表达情感。
4.对作品要有较好的领悟能力,能够做到声情并茂,准确地表现作的主题。
5.戏曲类要求发音准确,唱腔要字正腔圆。
6.在比赛中形体要自然、端正,动作要协调。
全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浙江推选活动